牲畜在屠宰前先圈栏(临时饲养场)内一天左右,以进行观察和检疫,此时只供水不喂食,并使之不受风雨侵扰。屠宰之前先用温水冲洗牲畜,清除其体外粘附的污物与粪便,然后送入屠宰区屠杀。屠杀时先用机械、麻电或化学(CO2)方法使牲畜至晕,然后悬挂后脚宰杀放血。屠杀后猪一般不去皮,直接进水水温为60℃的烫毛池烫煮后去毛,对牛则采用机械剥皮机去皮,然后剖肚取内脏,把可食用部分和不可食用部分分开,再冲洗其身体,分割、冷藏和加工成各色肉食品。
血可以加工成药剂,脱水后可作为动物食料或外运,内脏可加工为牛肚和玩赏动物的食料等,皮经清洗、去肉和盐浸处理后,送制革厂进一步加工。肉类加工厂还进行油脂提取,提取食用油(如猪油)和非食用油(脂肪、油脂)。
肉类加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圈栏冲洗、牲畜的淋洗、屠宰、退毛、解体、眮修、副食品加工,洗油、油脂加工和其它厂房地坪冲洗等。此外还有来自车间卫生设备、洗衣房等设施的生活污水和冷冻机房的冷却水。